9 月 28 日,四川省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征求意見建議的通知》,擬對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進行優化調整,并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時間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
征求意見稿表明,成都擬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單繳存人的最高貸款額度將從 40 萬元提升至 60 萬元,雙繳存人的最高貸款額度則由 80 萬元提高到 100 萬元,同時取消首套住房與二套住房在最高貸款額度上的差異。多子女家庭以及 “以舊換新” 購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相應地上浮 20%。
擬支持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繳存人可將符合條件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目前,成都正在執行 8 月 15 日出臺的政策。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對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6 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雙繳存人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 90 萬元,單繳存人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 50 萬元。
此外,征求意見稿提出階段性支持購房提取代際互助,繳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新購住房的,在規定時間內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先租后購,同一個自然年度內,辦理過租房提取的繳存人,還可以辦理購房提取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近一年內的租房提取金額可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支持省內異地購房提取,繳存人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新購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將不受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限制。